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增强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进一步深化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现有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组建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和全面实施“十大战略”系统部署,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以职业教育专业大类为基础,对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着眼于推动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匹配,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逐步形成省级骨干职教集团龙头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全部参与、省内主要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新格局,全面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和服务能力。至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参与包括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在内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二、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的分类、构成及运行方式
(一)集团分类。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共分为20个职教集团(详见附件),主要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专业大类,对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中行业分类,结合我省产业主攻方向、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及办学实际进行分类。各省级骨干职教集团按照各专业大类中的专业类,分类确定主要面向的产业行业。
(二)成员构成。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牵头建设学校(详见附件)要在集团化办学、实体化运作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集团成员一般由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重点吸纳国有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集团成员单位的原隶属关系不变、产权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
(三)运行方式。省级骨干职教集团以独立法人资格实体化运作,可结合实际采取成立企业、学校、民办非企业等运作模式。集团应制订《章程》,并依照《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集团实行理事会负责制,集团理事会作为集团决策机构,对集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运行评价、合作项目等进行审议。集团应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协调机构,负责集团日常事务工作协调。集团可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专业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集团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集团发展实体化。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在发展目标上,朝着实体化运作的方向发展;在发展定位上,要立足本行业、本专业大类,积极吸纳政府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集团化办学,建成具有行业背景集群优势和骨干作用的职教集团;在发展任务上,要细化骨干职教集团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省级骨干职教集团要以独立法人资格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实体型职教集团在市场资源利用和整合方面的独特优势,真正形成紧密对接、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二)发布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结合本产业发展规划,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整合国家统计、行业统计、招聘平台、毕业生就业等数据资源,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分析集团成员院校人才培养供给情况,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本专业大类对应职业岗位的人才需求预测研究,编制发布本专业大类的全省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着眼产业和人才融合发展,提出集团成员院校专业布局调整、紧缺人才培训和水平评价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推动校企深入合作。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加强集团内校企合作的指导与协调,推进集团内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帮助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统筹协调、组织集团内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协调集团内学生企业实习和企业职工培训,推动落实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任务。
(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组织开展相关专业建设的研究活动,根据职业岗位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新要求,一体化研制、推广和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推动集团内中职、高职、职业本科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评估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实现衔接贯通,提升集团内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水平。
(五)承接改革发展任务。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遴选集团内职业院校,承办本专业大类范围内相关专业的国家级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河南省技能大赛、行业职工技能比赛等赛事活动;承接“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1+X 证书制度师资培训、名师(名匠)团队培育等师资培训项目。遴选集团企业,承接省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等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和产业导师特聘项目。推动集团内职业院校有关专业的1+X证书制度实施,推进“书证融通”“课证融通”,组织证书考核费用协商,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
(六)提升集团治理能力。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加强与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指导、支持集团发展的多元治理结构。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广泛吸纳成员单位,明确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加强集团内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集团内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完善集团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办学机制。树立品牌意识,背靠行业、对接产业,在探索多元办学、推进产教融合、拓展校企合作等方面打造河南职教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组建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着眼“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营造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所属职业院校参与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的政策和措施,创新管理方法,扶持骨干职教集团逐步发展壮大。要引导和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办学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职教集团建设,与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共建共享各方面的资源。省教育厅将支持省级骨干职教集团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三)加快进度。各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牵头学校要发挥龙头作用,强化集群意识,加强统筹谋划,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发展任务,制订工作措施,加快开展组建工作。2022年3月底以前,各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应完成申请工作,并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登记工作;5月底以前,正式开展实体化运作。
(四)其他事宜。前期已批复成立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可按各自《章程》继续运行,后续成立新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备案。
附件:河南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名单
2022年1月20日
河南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名单
序号 | 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 牵头建设学校 |
1 | 河南农林牧渔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
2 | 河南资源环境与安全职业教育集团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河南能源动力与材料职业教育集团 |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4 | 河南土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5 | 河南水利职业教育集团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6 | 河南机械设计制造与装备技术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7 | 河南机电设备与自动化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8 | 河南生物与化工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9 | 河南轻工纺织职业教育集团 |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
10 | 河南食品药品与粮食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
11 | 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2 | 河南电子与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13 | 河南医药卫生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14 | 河南财经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
15 | 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
16 | 河南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
17 | 河南新闻传播职业教育集团 |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18 | 河南教育与体育职业教育集团 |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19 | 河南公安与司法职业教育集团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
20 | 河南公共管理与服务职业教育集团 |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