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人〔2022〕1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列入本次培训的对象
2022年度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批次,参训对象如下:
1.上半年参训对象一般为市属公办高校(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入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任务。
2.下半年参训对象一般为市属公办高校(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入职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任务。
(二)不列入本次培训的对象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管理
(一)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市教委委托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培训的整体协调、课程改进和项目评估等工作。
(二)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训。承训单位应认真总结历年培训工作经验,规范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教师特点,尤其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国家和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吸纳意见建议,完善培训实施方案,优化课程体系,确保高水平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组织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本校教师培训人员筛选、通知、报名和管理等工作,确保应知尽知,应培尽培。
(二)积极开展本校新教师的校本研修工作,按照要求合理制定校本研修方案,认真落实校本研修的各项任务。为每位新教师落实一名带教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研修。带教导师要从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对新教师给予全方位的指导。
(三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新教师培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难题。为确保新教师安心参加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学校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同时保障新教师的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因参加培训受到影响。
(四)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结果将作为获得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四、学员管理
(一)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见附件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市教委将在培训结束后公布合格和优秀学员名单,并发放结业证书。
(二)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三)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其所在高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培训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2上半年的报名工作将于3月上旬正式启动,下半年的报名工作将于7月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参训高校和承训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上半年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下半年培训拟安排在10月至12月,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原则上实行全脱产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下混合式培训为补充的形式。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安排表》(见附件2),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材料要求
1.2022年上半年培训
请于3月4日(星期五)前将《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意向表》(见附件3)电子版(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并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请于3月11日(星期五)前提交以下正式报名材料:
(1)《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 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校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2022年之前未参训的延期人员申请补训的,请在备注栏注明补训原因,只接收符合培训对象要求并提交过申请的延期培训人员)。
(2)每名参训教师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原件,一式一份,盖学校公章),以及学校与拟参训对象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教师与高校企业账户直接签订合同的企业编)(复印件,一式一份,盖人事处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3)如有2022年需延期培训人员,提交《2022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盖人事处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佐证材料包含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022下半年培训
请于7月29日(星期五)前将《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意向表》(见附件3)电子版(盖人事处公章并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请于9月9日(星期五)前提交以下正式报名材料:
(1)《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 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校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2022年之前未参训的延期人员申请补训的,请在备注栏注明补训原因,只接收符合培训对象要求并提交过申请的延期培训人员)。
(2)每名参训教师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原件,一式一份,盖学校公章),以及学校与拟参训对象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教师与高校企业账户直接签订合同的企业编)(复印件,一式一份,盖人事处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3)如有2022年需延期培训人员,提交《2022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盖人事处公章)报送至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佐证材料包含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20号教学楼205室,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高教与职教部。
(2)材料报送电子邮箱
sunmingsai@shttc.org。
(3)工作联系人
市教委人事处 李文婷, 联系电话:23116681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孙铭赛, 联系电话:54258018
附件:1.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
2.2022年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安排表
3.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意向表
4.2022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5.2022年申请延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