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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职业院校不得将实习与发放毕业证挂钩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准确把握学生实习本质,加强实习工作规范管理、长效治理,严格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守住实习管理底线与红线。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职业院校要成立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把实习工作列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同时,各职业院校要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的基本要求,以及“无协议不实习”、1 个“严禁”、27 个“不得”的底线和红线,制定本校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不得以取消学籍、不予发放毕业证等名义将实习简单与毕业证挂钩、捆绑。同时要加强监管,会同实习单位严格履行实习协议,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教育厅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拟制定出台《海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统筹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现有资源,在2022年3月底前启动建设中职学校省级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完善,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

作者:刘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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