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高大学生职业素养与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规划职业生涯,点亮精彩人生
二、大赛目的
通过比赛,在高校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强化职业规划实践,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
业指导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协办单位: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
四、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大赛设本科组和高职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评比,本科院校的专科生参加高职组。
五、大赛方式
由高校组织校级选拔赛,我厅组织省级作品书面预审和现场总决赛。
六、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各高校组织动员学生报名,9月16日前,参赛人员登录“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为http://www.qcwlyss.com/,以下简称“大赛平台”),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参赛作品,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限1人。
(二)各高校指定赛事负责人登录大赛平台,点击右上角“成为管理员”,平台审核通过后,9月20日前,遴选推荐本校1-2件作品参加省赛作品书面预审。
(三)作品书面预审(10月中旬)。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职业规划作品进行书面预审,以参赛者《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书》为主要评选内容,个人人才测评情况、简历作为辅助评选内容;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艺术性。入选作品要求步骤完整、表述清楚、分析到位、目标明确、层次分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拟遴选65件优秀作品进入全省现场决赛(本科35项、高职30项)。
(四)现场总决赛(10月中下旬)。晋级选手参加现场自我展示及答辩,由评委现场打分,确定成绩。参赛选手分本科组和高职组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陈述(PPT辅助)展示个人规划作品,时间5分钟(4分钟时将给予提醒,展示时间到即停止演示);展示结束后,进入每人2分钟的答辩环节,包括评委提问(1-2个问题)、选手应答;每人次不超过8分钟。
七、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项:本科组设一等奖7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1名、优秀奖7名,高职组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6名。
(二)高校优秀组织奖:本科组7个、高职组6个。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本科组7个、高职组6个。
获奖个人和单位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八、活动规则及参赛作品要求说明
(一)参赛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参赛作品主题要结合个人实际与社会需求,从专业、职业、就业等方面进行个人职业规划设计。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取消获奖资格。
(二)参赛作品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内容至少包括自我认知、自我定位、环境分析、短中长期职业生涯目标设定,以及实施行动计划制定、评估和反馈等。
2.作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个性而不落俗套,能充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能充分展现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
3.所有参赛作品须有扉页,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所在高校、院系、专业、年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指导老师(限1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作品可选用Word(*.doc文件)、PPT(*.ppt文件)、Pdf(*.pdf文件)进行制作提交。
九、赛事要求
(一)各高校要积极做好大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本校初赛,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
(二)汇总推荐参加省赛选手的信息,填写《第十二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提交word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到“大赛平台”。
(三)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晋级全省决赛选手和带队指导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高校承担。
(四)大赛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陈雅彬,电话:0591-87091219、87844868(传真),邮箱:jytxsc@126.com。
2.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咨询:吴菊香,电话:18906910253。
3.大赛工作QQ群:462511607。请参赛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附件:1.第十二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评分标准
2.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操作说明
3.第十二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作品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