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检查工作安排,近期我厅对随机抽取的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开展办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经专家评审,六个项目和机构办学质量良好,检查结果为合格。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请以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反馈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梁婕,周柳余
电话:020-37627706
邮箱:jlcjiediao@gdedu.gov.cn
附件:广东省各机构和项目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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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机构和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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