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1〕23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拟确定青岛科技大学等37家申报单位为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语委办,联系电话:0531—81758333,电子邮箱:sdyb@shandong.cn,邮编:250002。
附件: 拟认定2021年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0日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