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即为产业和教育的深度融合,是我国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教学改革的关键。党的十九大以来,产教融合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通过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实现校企资源整合,推动高校教育改革;缓解企业用工压力,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提高学生产业技能,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速产业变革发展。
一、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现实困境及问题剖析
1.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需求脱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但目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基本是学校单方制定,较少听取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进而导致学校单方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用人实际需求脱节。
2.产教合作模式单一,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机制难以落实
当前,我国产教合作育人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高职院校与定点企业签订协议,企业为高职院校提供学生顶岗实习服务。该模式主要服务于高职院校,企业的参与成本较高但收益有限,参与的积极性较低。二是企业和高职院校共同参与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该模式虽然可以协调双方的利益诉求,整合各类资源,并且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三是职业教育园区的合作模式。该模式通过专业群和产业群的对接实现校企协同发展,但是由于企业利益诉求很难实现,导致产教融合的效果不佳。目前来看,以上三种校企合作模式很难满足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多样化需求,最终阻碍了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落地。
3.校企资源互通机制缺失,资源共享存在不对称现象
高职院校与企业本来就是属性不同的组织,具有各自的价值取向,由于校企合作能为双方谋福利,才会自发形成校企合作组织:高职院校可以从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技术支持、场地支持和设备支持;企业可以从高职院校获得后备人才储备。当前,产教融合呈现“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原因就在于资源互通机制的缺失和资源共享的不对称。一方面,校企资源互通机制缺失导致资源整合缺乏效率,校企人才交流渠道不畅则严重影响了校企合作师资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资源共享不对称导致校企合作缺乏深度,校企之间存在理念和意识方面的差异,在校企合作育人的过程中,校企双方往往是以自身的利益诉求为导向,资源投入与产出极不对称。
4. 产教组织结构松散,合作育人机制的权责划分不明确
校企双方由于组织属性不同,追求也各有侧重。企业的目标是经济利益最大化,而高职院校的目标是社会效益最大化,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会导致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组织黏性,进而导致产教组织结构松散的现象。组织结构松散会直接影响各类制度对校企双方的约束力,一些处于短期合作关系中的校企双方难以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加上双方的权责划分也不够清晰,直接导致利益划分时产生冲突,双方在责任分担上互相推诿。长此以往,最终导致校企合作项目很难真正落实。
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优化机制研究
1. 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吻合度。
①制定符合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随着大智移云时代技术的快速更新发展,产业升级迭代迅速。在调查中发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仍停留在传统模式。学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应结合当地产业特点,行业发展需求,邀请企业专家共同制定,在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特点的同时,保证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经济需求接轨,实现培养新兴产业应用人才的目标。②完善专业培养方案建设。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是面向生产及管理一线、熟知细分行业最新前沿理论和实践知识、具备实际操作技术能力的新兴产业人才。学校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应高度重视实训课程建设,侧重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技能课程知识学习。③优化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学校在制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方面,应提升与专业对口行业标准的契合度,制定符合行业标准的多元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将行业用人标准纳入评价体系指标,将学校专业课考核指标与行业对职业认证的标准相结合进行制定。
2. 厘清校企合作育人目标,拓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的渠道
校企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协同合作,对不同技术技能人才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以及综合素养进行详细描述,根据人才的不同学科背景及专业类别,结合相关的岗位需求,制订分层分类的合作育人目标。需要强调的是,校企合作的育人目标需要体现精准性、差异化、科学性及阶段性,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各个环节。在此基础上,校企双方通力合作,进一步平衡人才供需的关系,打通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将现代学徒制引入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强化学生的实习和实训,着力整机制,增强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等。
3. 提高产教融合参与主体合作内驱动力。
若想提高产教融合主体即学校与企业参与意愿度,就需要使得学校与企业对产教融合发展有内驱动力。政府应当引导学校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加强与企业的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随着新一轮产业革命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加速发展,企业、政府、学校都无法逃脱产业革命所带来的强大冲击,必须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变革。政府、企业和学校应该正确认识到产教融合对各自发展的利好性,在认知层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发展。凭借产教融合的跨界优势,以及产业发展给教育带来的结构性变革,企业和学校借助政府产教融合各项措施,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更大范围的汇聚融合,深化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助推学校教育形态的变革及企业创新发展。
4.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首先,拓宽校企合作的领域,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划分。校企双方的合作不仅局限于人才培育,还可以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文化服务及创业就业等。高职院校可以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相关的课程资源,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承接企业科研攻关课题,为产业发展服务,促进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其次,通过改革教师薪酬体系来促进校内人员参与校企合作项目。鼓励教师参与、承接企业决策项目研究,针对校企合作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可以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分配给教师个人,提高教师参与企业发展建设、提供智力服务的积极性。最后,加强激励政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育人。对于那些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政府可以免除一定比例的税费,并为其提供贷款优先政策,对那些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提升企业的社会美誉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企业承担教育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