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以下简称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展示活动将于2022年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进行传播展示,并在以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一建党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和现代节日进行集中展示。
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展示活动包括“演、展、播、拍、库”五个子活动。
1.演:制作体育艺术教育成果精品专题片节目。由承办单位组织专业摄制团队对学校精品成果进行集中拍摄,节目将在教育部官网和中央级媒体平台、传承的力量专题网页播出。
2.展:学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体性体育艺术教育活动网络展示。在中央级媒体网络平台展示全国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
3.播:节日校园文化网络联播活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登录《传承的力量》活动页面报名提交本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频节目,参与中央级媒体组织的网络精品联播或直播。
4.拍: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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