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我省高校广大师生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根据我厅工作安排,经与省科技厅协商,将在今年集中开展江西省大学科技园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尚未建有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赣科发高字〔2014〕125号),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科技园应当具备完整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依托高校应当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教学与科研优质资源均应向大学科技园开放和共享。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的园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场地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
4.园内的在孵企业达25家以上,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人才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关联。
5.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能够得到园区所在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6.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市场、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7.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园区及区内企业的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齐全、翔实可信。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照申报条件,补齐短板,积极争取所在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鼓励基本达到条件的高校积极申报。
2.拟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的高校填写《江西省省级大学科技园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一式五份,同学校申报文件一起报省教育厅初审。申报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送。
3.对初审合格的大学科技园,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共同批准和认定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彭宏博,联系电话:0791-86765172。
附件:《江西省省级大学科技园申请报告》提纲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江西省省级大学科技园申请报告》提纲
1.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包括整体规划内容、与区域经济或行业技术发展规划的协调性、与依托大学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2.创新创业环境:包括硬件基础设施环境以及创业孵化体系、技术转移体系、投融资体系等软件环境。
3.科技园发展绩效情况:包括园区内各类企业情况、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企业成长和风险投资情况以及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情况,成果转化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对依托大学、区域发展的贡献、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水平情况等,并提供若干个典型的孵化企业、技术转移或风险投资的案例。
4.科技园管理水平:包括科技园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团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依托高校的支持情况:包括对推动科技园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定与落实情况、资源开放程度、对科技园的投入情况等。
6.地方政府及依托产业园区的支持情况:包括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对科技园的投入情况等。
7.建设特色和创新点:如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的特点、行业特色、区域特色等因地制宜、积极发展。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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