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现将《2018年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冬春季节全省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8日
2018年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召开一次火灾形势分析会,研判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区域和火灾规律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尤其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身安全防范,重点检查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紧盯冬春季节火灾高发部位,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墙报、板报、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教育氛围,产生耳濡目染的教育效果。同时,结合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体验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来开展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
(三)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通过参观交通、消防、治安、自然灾害等展览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进行消防逃生自救互救演练,应急疏散演练等实践教学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的疏散逃生方法与技能,并从中总结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把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抓好落实,扎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与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处置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四)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