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了全国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教育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启动了全国教育扶贫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按照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推荐教育系统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的函》(教发司〔2019〕114号)《关于转发〈全国教育扶贫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公告〉的函》(教发司〔2019〕1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教育系统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和教育扶贫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全省教育系统在精准扶贫范围参与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及志愿者团体。
2.教育扶贫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的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科研及教育机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二、推荐事项
1.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组织推荐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省属高等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不限数量、择优推荐的原则,集中推荐报送,也可参照征集启事要求自行向国务院扶贫办申报。省教育厅将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具体案例征集要求详见《全国志愿者扶贫案例(2019)征集启事》(附件1)。
2.教育扶贫典型案例:请各地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扶贫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公告》(附件3)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切实做好组织推荐。请于6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志愿者扶贫典型案例及汇总表(盖章扫描件)报送财务处。请于7月15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教育扶贫典型案例同时报送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和财务处。 电子稿发至cwc109@126.com,联系人及电话:赵以文;0311-66005074。
附件:1.全国志愿者扶贫案例(2019)征集启事
2.全国志愿者扶贫案例组织推荐汇总表
3.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扶贫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