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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29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等24个项目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要求,结合院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促进全省校企合作办学水平提升。

  省教育厅将优先推荐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申报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项目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取消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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