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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决定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我省有30个推荐名额。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名额分配

南昌大学推荐2堂,其他本科高校推荐1堂。

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范围与材料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要体现高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并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高校党委“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阶段性进展报告(包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不超过2500字)、“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2)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3)。

请各高校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jxgjc@qq.com,纸质版均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 系 人:王景定 王允

联系电话:0791-86765175 86765167

地址及邮编: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330038)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3.“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


附件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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