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保证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决定开展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范围
1.各校各专业在“江西省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平台”中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
2.参加2017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所有专业在百度云盘(或各教指委自行约定的支撑材料存储介质)上传的相关材料。
二、核查的主要内容
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
三、工作安排
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0日为数据材料核查期,包括核查、反馈、确认、总结上报等环节。
1.数据核查
1)专指委秘书处通过系统自检核查状态数据填报情况,对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发有关教指委和专业点,由专业点在修改阶段进行定点修改。
2)各高校组成核查工作组,负责对本校整体数据、以及各专业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认定(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用学校账号、密码进入)。核查出有问题需澄清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附件1),反馈至各专业点,专业点对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学校将确认后的问题清单汇总,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对2017年的参评专业核查修改意见,须报该专业所在教指委认可。
3)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本专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等进行核查。
(1)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制定本专业(类)数据材料核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规程、仲裁小组成员和时间进度等。仲裁小组成员建议由教指委正、副主任委员担任。
(2)教指委组织人员登录公示系统(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pubfiles/gongshi2017/)核查有效参评数据和材料情况。对查出需修改、删除或提供证明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3),发给专业点确认;专业点对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反馈给教指委。对问题清单有不同意见的,专业负责人应与教指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对仍有争议的问题,提交教指委仲裁小组仲裁。
核查工作期间,各专业要关注网盘人分享内容是否能正常访问,一旦发现被误判屏蔽,需及时重新分享。系统已开放网盘链接维护功能,具体位置在专业信息采集表1.1后面 的“维护网盘分享链接”。
为提高核查阶段工作效率,核查阶段原则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数据,必须作为无效数据删除,建议问题清单中统一标记为“删除”。
(3)教指委对核查清单形成一致意见,教指委主任委员签发清单书面认定书(附件4),撰写核查阶段工作报告,汇总有明确意见的问题清单,并将电子稿(以“教指委+专业名称”命名)、纸质稿于2018年1月10日17:00之前提交专指委秘书处。
2.数据材料定点修改
2018年1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专指委会议,听取并审议教指委关于核查工作的报告和定性材料评审方案、教指委集中定点修改申请。
1月19-23日(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施定点修改。系统有限开放,教指委组织本专业(类)参评专业,依据问题清单,在评价系统上实施定点修改,不在问题清单内的内容不得进行修改,违反者将以数据不实进行删除处理,并报教育厅。
定点修改可以选择采取分散或教指委集中定点修改两种方式。
一是分散方式。各专业对照清单进行修改,对“建议栏”中要求“提供证明”的,要根据教指委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将证明材料以扫描形式上传到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中分享的网盘,或按教指委要求提供信息存储介质。数据修改后,应再次使用检查功能进行自检,以确保无误。系统会自动记录此期间的全部变更信息,定点修改结束后将公示变更信息,接受监督。
二是集中方式。教指委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清单集中定点修改公示系统中的材料(仅对有关数据进行修改或标记无效,不能进行删除或新增)。教指委委员对整个修订过程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复核公示阶段提出质疑和复议要求。
教指委如需采取集中定点修改方式,请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在教指委内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工作方案,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向教育厅和专指委秘书处提交由仲裁小组成员签字的正式申请和工作方案。
3.公示
1月下旬,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专业定点修改后的材料将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http://zypt.jxedu.gov.cn/jxsdb/pubfiles/gongshi2017/)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各高校和教指委同时对各参评专业(类)数据修订情况进行复核。公示期间,教育厅和专指委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报或质疑。
公示期结束后,专指委秘书处汇总举报或质疑意见,反馈给各教指委。教指委仲裁组对质疑材料进行裁定,并将裁定结果报专指委备案。专指委按照裁定结果统一从系统后台进行修正。
若数据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将依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已参评专业数据填报
2017年参评专业完成数据核查和修定后,系统将开放一个月时间,进行2015年、2016年参评专业数据补充填报。各高校提交由高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确认书》(附件5)交教育厅备案,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江西省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上填报的数据材料,是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校和教指委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此次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晓春,电话:0791-86765171;
叶庆华,电话:0791-83969097;
王 珊,电话:0791-83969103。
材料邮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红谷滩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11室;邮编:330038。
附件:1.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高校核查用)
2.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教指委核查用)
3.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证明材料清单
4.教指委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清单确认书
5.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核查确认书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
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高校核查用)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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