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推进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按照《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17〕18号)等文件的要求,2017年新成立的哲史类等25个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在通用指标体系框架下,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经10月20日专指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史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财政金融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5.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6.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物理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7.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化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8.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地球科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9.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0.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计学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材料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大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土木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水资源工程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5.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化工制药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6.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地矿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7.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交通运输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8.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航空航天农工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9.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核工程·公安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建筑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学大类(电子商务、档案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5.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学大类(工业工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6.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旅游管理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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