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2020年度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11号)要求,经研究,我厅计划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网站https://cgzhndbg.istic.ac.cn填报,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由系统生成的年度报告电子版 (加盖学校公章PDF版、Word版) 报送我厅科研处邮箱:kyc@jyt.gxzf.gov.cn,同时抄送至科技厅邮箱:cgc@kjt.gxzf.gov.cn。
二、各高校要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要加强信息监管与保密工作(涉密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不在报送范围)。
三、各高校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具体填报要求请查阅《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
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1/202109/t20210922_176977.html)。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柳薏、黄漫熙,0771—5815026、5815517。有关系统填报及系统操作问题,请与科技管理部门联系。业务支撑联系电话:010-62161624,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10-58882346。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娟 0771-5302011,卢惠玲 0771—5330520,程芳超 0771-2623365,邮箱:cgc@kjt.gxzf.gov.cn。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2020年度研究开发机构和 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11号)
2.高等学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