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20〕47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34号),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4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对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并予以政策、经费支持。立项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团队建设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优化师资配置,将教师参加团队建设情况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团队建设顺利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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