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民〔2021〕15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和本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实际,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21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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