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教育厅对各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0-37627703;邮箱:licj@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1116室(邮编510080)。
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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