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拟推荐我省417个普通本科专业参评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8925,37627855;电子邮箱:yangyw@gdedu.gov.cn;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广东省2021年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示名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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