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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生招生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对评审通过的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入选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7742。 


   附件: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拟立项名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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