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要求,现就我区高校2020年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写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不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
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2108室,邮编:530021。收件人:居玛丽,联系电话:0771—5815191。
附件:1.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材料
2.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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