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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基本要求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3.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大创项目管理

(一)各本科院校应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校大创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学校应树立“重在过程”的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

(二)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报我厅备案并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结题,结题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将结果报我厅备案。

(三)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步扩大大创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2021年大创项目经费由各高校在财政下拨的生均经费、民办高校奖补经费或其他渠道经费中自主安排。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由各高校根据申报最低项目数(见附件1)自行组织遴选。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平均10万元/项,由各高校在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应不超过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30%。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大创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鼓励各高校配套安排大创项目指导教师的劳务费或课时费等激励性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就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同时,学校应完善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大创项目管理顺畅。

(二)各高校要切实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大创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三)各高校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各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与指导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教师培训,建设一支适应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的指导教师队伍。

(四)各高校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各高校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鼓励各高校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学院、基地、空间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硬件和软件服务。

(五)鼓励高校和企业开展合作,由企业发布选题,引导学生围绕企业生产一线的具体问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六)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实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生参与项目。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开展交流。

(七)各高校要遴选推荐优秀大创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积极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六、申报要求

(一)网络申报。

2021年大创项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180.108.46.32:81/gxzzzzq_cxpt/。网络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5月10日。

请每校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大创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15日将《大创项目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gxgjc@126.com。请管理员加入大创项目管理人员QQ群:306422294,具体网络申报工作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二)纸质材料。

各高校申报大创项目的正式公文一式1份,内容包括立项评审情况、公示情况以及项目资助经费的安排情况等,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作为公文附件。其中,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平台导出,并加盖学校公章。

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到我厅高教处,联系人:黄娜娜,0771—581518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室,邮编:530021。

附件:1.2021年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申报名额

2.大创项目管理员信息表

3.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5.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6.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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