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结合实际,决定开展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机制,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新时代高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建设对象
面向全区高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广西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广西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以及《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原则上在获得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命名的星级党支部且前期具有一定培育基础的党支部中推荐。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扎实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高质量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充分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五)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四、实施步骤
“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阶段(2021年4月—5月)
1.高校申报。各高校党委专题研究“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确定本校申报意向,每所高校限报1个。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规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一并报送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支撑材料按《建设标准》的三级指标来分类制作目录并提供材料。
2.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领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各高校要投入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开展工作室各项创建计划的建设。
(二)创建达标阶段(2021年6月—2024年5月)
1.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评估考核。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跟踪评估、成效考核,组织“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参加区级示范培训交流,在区级平台宣传推广“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成果。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4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
(三)验收推广阶段(2024年4月—5月)
建设期满,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有关建设成果可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全区高校党建品牌优秀案例、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等平台进行展示推广,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要发挥本校“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作用,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通过开展校内外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各高校党委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创新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未尽事宜,请与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何宗辉,0771-5815062,电子邮箱:gxgxgwzzb@163.com,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2015室,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