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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176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桂党高工宣〔20134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7年至2020年立项尚未结题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2016年(含)之前立项的课题将集中受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复印件(一式1份)。

2.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一式1份)。

3.结题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课题成果发表时,须标明“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4.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程序。

各高等学校的课题先报本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高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提交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420日至30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009室,邮编:530021。收件人:秦琰,0771—5815518。电子信箱:szktjt@163.com

三、结题鉴定

验收合格的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将颁发结题证书(直接邮寄给课题负责人);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以及学术质量低劣者,将撤销其立项课题、追回划拨经费并在全区高校范围内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秦琰、张莉,电话:0771—58155185815520

附件: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3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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