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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成效展演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重要指示精神,把宣传展示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学生资助成效作为迎接庆祝建党 100 周年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受助学生爱党爱国的深厚情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打赢脱贫攻坚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青春向党 助学圆梦 启航新征程”—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成效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

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会演中心(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各1人,所辖市属学校、县区资助部门代表和受助学生代表8人,每市参会代表共10人;

(二)各高校学生工作处领导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各1人;

(三)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分管领导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各1人;

(四)广西艺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50名学生代表,带队老师3名。

三、展演议程

第一阶段:学生资助成效展示

1.自治区教育厅领导致辞;

2.出席领导为全区自强之星典型人物和最美资助人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3.诗歌朗诵《学生资助礼赞》。

第二阶段:文艺节目演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展演活动由广西艺术学院承办,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填写《参会回执》(附件),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广西艺术学院邮箱:gyzz10725@163.com,不需寄送纸质文件。

(二)请参加人员于7月2日下午15:15前按时到广西艺术中心会演中心签到,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往返差旅费用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

(三)请参加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广西艺术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校园时需测量体温和扫码方可入校。

(四)由于学校车位有限,请参加人员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于丹,18076558891。广西艺术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周莹,18577785896。

附件: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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