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范围
(一)2021年我区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范围为各学位授予单位上一学年(自2020年9月1日始)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学位论文)。
(二)对于2020年学位论文抽检之后至2020年9月1日之间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同时纳入2021年抽检范畴,各校需一同报送学位论文名单。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办法
2021年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对各学位授予单位参加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工作采用各学位授予单位共同参与、集中抽取、当场确定的原则进行,具体的抽取办法按《202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取办法》执行(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2021年7月5日前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将《2021届授予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2021届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3)和《2021届授予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2021届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4、5)正式行文报送,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到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邮箱,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一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集中抽取时间为202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由自治区学位办另行通知。
(三)各学位授予单位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本单位被抽取的硕士学位论文按要求整理报自治区学位办。报送材料及要求:
1. 《2021届抽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2021届抽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6、7,以下简称“汇总表”)和被抽取的《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自治区学位办邮箱。
2. 报送材料说明如下:
(1)“汇总表”电子版格式为Excel格式,按要求填写表格,不能留空;
(2)《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为word格式(后缀名为“doc”,不能为“docx”)或pdf格式,学位论文命名为“4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或“45_专业学位领域代码_学号_LW”(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授学位的或学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授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代码”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0”;要用下横线“_”,不是中横线“-”);
(3)封面要求见附件8;
(4)“汇总表”中的“二级学科/领域代码”、“学号”要与论文word命名中的“二级学科/领域代码”、“学号”相一致;
(5)“汇总表”中的“论文题目”、“论文英文题目”结尾不能留空格,要与上报论文的题目一致;
(6)上报的每篇论文大小须在10mb以下。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学位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居玛丽,0771—5815191、5815192;刘勇,13877180504。电子邮箱:xwbgx@vip.163.com,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2108室。
附件:1.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取办法
2.2021届授予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
3.2021届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
4.2021届授予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5.2021届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6.2021届抽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7.2021届抽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8.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