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心理督导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学水平,决定举办2020年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心理督导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广西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18日至24日,18日14:00—20:00报到,24日上午离会返程。
三、培训地点
(一)报到及住宿地点:南安商务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62号南安大厦内),前台电话:0771—2208999。
(二)培训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团体训练室(东校园)。
四、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每校1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填写《2020年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心理督导培训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1),并针对自己咨询过的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撰写案例报告1份(3000—5000字,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于10月14日18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dpxb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学校+姓名+2020年心理督导培训报名材料。
(二)请参训学员预先安排好工作,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围绕培训内容,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心得,并于10月31日前将培训心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dpxb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学校+姓名+2020年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心理督导培训心得(参考格式见附件3)。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的参训人员,视为未完成培训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沟通,请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实名加入“2020年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心理督导培训班”QQ群,群号:795344513。
(四)请广西大学组织学员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学员报到时将健康码和填写好的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交给工作人员。
(五)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负责,其他费用从自治区财政拨付给广西大学的2020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列支。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韦春丽,0771—3236665、15507888646。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农冠军、张莉,0771—5815518、5815117。
附件:1.学员参训回执表
2.案例报告格式
3.培训心得撰写格式要求
4.参训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