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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0〕1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区直各有关厅局职改办,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职办〔2017〕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广西境内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不在广西境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 

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评审条件

(一)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

(二)建立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0年9月至10月为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阶段。申报系统开放及评审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为个人提交、单位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呈报时间。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2.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为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补充材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为材料汇总、审核、评审、二次公示及报批阶段。

(二)14个设区市及已下放评审权的系列厅局职改办,自主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原则上要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复核及二次公示等有关工作,并在9月底前将开评时间报自治区职改办和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备案。

(三)中、初级评审由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自行安排,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与高级评审时间有效衔接。

(四)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五)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2020年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厅职改办电子信箱:gxjytzgb@163.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职改办。

四、评审组织

(一)今年我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及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厅所属中职学校)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职改办、教育局职改办或厅局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14个设区市职改办及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厅职改办负责所辖(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尚未能自主开展评审的市(单位)可采取委托评审的方式开展。

五、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为保持网络化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连贯性,原则上继续使用2019年选用的系统。申报人在申报系统相应栏目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在各级评委会开始后补充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2.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申报人应根据“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员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3),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二)审核推荐要求

1.申报人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校申报审核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核责任人,登录相关网络申报系统,对本校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2.各中等职业学校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并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

3.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

5.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

6.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7.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健全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自治区职称评审黑名单的人员,在规定的不得申报年限结束前,各级评委会不得接收申报材料。

8.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相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承担评审结果真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在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并组织审核无误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要在评审结果确认文件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zgb.gxrczc.com)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

(三)评审监督要求

各地职改办和有关厅局职改办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相关评审职责,严格按照评审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条件公开、结果公开;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的监督和指导;要强化防范风险意识,完善相关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举报、申诉问题。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评审收费

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评审费。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转账缴费请以地市教育局或单位统一转账,并在转账单中注明该款项为“某某市或单位某某系列职称评审费(标注各层级参评人数)”,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账号:2102103109264019620,开户行:南宁市工行星湖分理处。

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611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42(传真)、0771-5815203。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

          2.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3.材料审核记录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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