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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丰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体育生活,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体育竞赛,赛事工作委托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承办。现将《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体育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参训。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厦门集美工业学校、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5-9日
  地点:厦门集美工业学校、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田赛)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67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g),铁饼(2kg)。
  (二)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84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标枪(600g),铁饼(1kg)。
  六、参赛单位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学校附设中职部),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报名参赛。
  七、运动员资格
  1.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2.21周岁以下(199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
  八、参赛办法:
  (一)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工作人员2人(含校医),运动员16人(男、女各8人,不得调整)。
  (二)各组别竞赛项目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
  (三)报到时必须提交学生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里参赛学生个人页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数及人数以正式报名表为准,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三)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110米栏,100米栏进行预决赛,其余径赛项目直接分组决赛。田赛项目进行预、决赛。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五)接力比赛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
  十、纪律规定和申诉
  为端正赛风赛纪,请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审查把关。
  (一)组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竞赛程规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组将在比赛前、中、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并通报批评。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追究运动员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省。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者,请于赛前向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可退还申诉费。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队)[不足八名(队)减一录取],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省中职记录加10分(同项目多次破纪录仅加一次)。
  (二)团体总分:男、女组各取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省中职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获男、女组前八名学校发给奖牌匾,获各单项前八名及破纪录者发给荣誉证书。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办法
  报名:请登入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QQ群(489411281)的群文件中下载报名表,2019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至福建经济学校张卓熙老师处:邮箱地址:297267122@qq.com(联系电话:13515003896)。同时用短信通知经办人注意查收。
  (二)报到时间及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交通、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六届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四、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7日至5月13日
  报到时间:5月7日14点前。报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比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0号
  5月7日16: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并现场抽签。(地点:泉州市农业学校会议室)
  五、参赛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1999年1月1日后
  出生的在校生
  (一)竞赛组别:1、学生男子组 2、学生女子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三)运动员资格:
  1.凡于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职业体育俱乐部队、体工队、专业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报到时必须提交学生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里参赛学生个人页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4.各参赛单位必须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
  5.凡对参赛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方予受理。胜诉者可退还申诉费。
  六、报名与报到
  1.报名:请登入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QQ群(489411281)的群文件中下载报名表,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至福建经济学校张卓熙老师处:邮箱地址:297267122@qq.com(联系电话:13515003896)。同时用短信通知经办人注意查收。
  2.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5月7日14:00点前报到。
  3.外地参赛单位住宿请提前自行联系,附近酒店联系方
  式报名结束后,届时详见(QQ群(489411281))。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阶段、分组视报名情况酌定。
  3.各参赛队必须备好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参赛服装。
  4.决定名次办法:
  (1)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O分。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八、奖励
  1.获前八名的队颁发奖牌,其余各队颁发优胜奖牌。
  2.获前八名的队可报“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各一名。
  3.大会给协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随带裁判服由裁判长另行通知。
  十、其它事宜
  1.各代表队必须做好政治思想教育,整个竞赛过程要贯彻“强身健体,团结友爱,服从裁判,尊重对方”的精神。
  2.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纪,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本次比赛如发现违纪违规的队,将立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3.本次竞赛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承办,未尽事宜由该协会另行通知,并请关注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QQ群(489411281)。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0-11月(待定)
  五、竞赛项目:男子“十一人制”足球比赛
  六、竞赛组别年龄规定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参赛单位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中等职业学校均可报名参赛。
  (二)所有参赛单位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
  八、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学习努力、品行端正,遵守中等职业学生行为规范,2019年录取到本校学籍的在校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体育班、进修班、体校、专业培训学员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
  (四)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职业体育俱乐部队、体工队、专业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参加全国U系列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参赛办法
  (一)报到时必须提交学生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里参赛学生个人页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二)各组别比赛每所学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报名24人;抵达赛区时运动员18人。
  (三)报项与报名
  1.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报项。
  2.采用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QQ群(489411281)的群文件中下载报名表。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
  十、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
  (二)决定名次办法:
  如分组循环赛,则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在规定比赛时间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双方为平局时,以踢球点球决出胜负(踢球点球参照《足球竞赛规则2016/2017》)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如淘汰赛,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双方为平局时,不进行加时赛,以踢球点球决出胜负(踢球点球参照《足球竞赛规则2016/2017》)胜队晋级下一阶段比赛。
  十一、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2016/2017》。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时间:
  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伤停等补足时间。
  (四)比赛用球为中国足协认可的五号球。
  (五)每队每场限报14人,上场队员不得多于8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5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在场上队员人数少于5人,该场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每场比赛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在比赛中只能使用3次替补程序(中场替补队员时不计替补次数)。每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8名队员和6名替补队员名单,如在上交首发名单后至开球前,因故更换运动员,则被换下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场比赛,但比赛时可以留在替补席内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六)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七)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
  1.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2.同一场比赛中因累积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该两张黄牌不做累计。
  3.同一阶段的比赛的红黄牌累计到下一阶段(如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阶段与淘汰赛阶段)。
  4.如为分区赛与总决赛,则在分区赛的红黄牌不带入总决赛阶段累计计算,但有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成的停赛及纪律处罚,则带入总决赛继续执行完成。
  (八) 参赛运动员可穿着皮制胶底足球鞋;必须穿护腿板,护腿板必须包在长袜内,否则不予上场。
  (九)如遇不可抗拒理由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剩余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十)比赛时,每队必须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要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
  (十一)各队在参赛前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实际参赛队和分组情况,分别按照20%、30%、40%的比例评奖并颁发奖杯奖状。
  (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奖励证书。
  (三)获得二等奖以上学校的一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三、纪律规定和申诉
  为端正赛风赛纪,请各设区市、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把关。
  (一)联赛组委会将严格按照联赛竞赛规程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经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请于赛前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退。
  (四)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被认定以上行为,纪律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1.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
  2.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3.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发生的红、黄牌、得失球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
  4.其他追加处罚。
  十四、报到
  裁判长、裁判员、各运动队均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五、裁判员
  (一)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
  (二)裁判人员到达赛区工作,必须遵守省级联赛组委会各项纪律规定。
  (三)裁判员自备工作所需各项装备。
  十六、经费
  1.分区赛所有参赛队经费一切由派出学校负责,总决赛所有参赛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交通、住宿费由派出学校负责。
  2.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3.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七、其他规定
  本次竞赛委托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承办,未尽事宜由该协会另行通知,并请关注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协会QQ群(489411281)的群文件。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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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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