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厅函〔2021〕9号)要求,经学校推荐、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拟立项项目97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050051)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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