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2021〕1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2021年年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一)年报内容
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不再要求产业教授提供其他数据。
(二)年报对象
年报对象为截至目前仍然在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包括2017年至2020年选聘的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9月15日至10月15日,各有关高校组织指导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 10月18日前,高校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完成年报数据网上审核提交工作。
二、2019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高校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9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中期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委托有关高校开展,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由有关高校通过平台报送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
9月15日至10月18日,各高校登录平台报送中期考核结果。
三、2017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7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 9月15日至10月15日,有关高校组织指导相关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将签字盖章的PDF上传至平台。
3. 10月18日前,各高校登录平台完成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审核提交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有关工作,确保产业教授年报数据、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高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高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高校和产业教授同意,可直接续聘,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联系人: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沈春,025-83335660,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杨波,025-83335578。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