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紧密结合检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进程,进一步推动产教结合、深化校企合作,以赛促教,全面提高我国检验专业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促进有关院校的教学交流,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行指委”)决定于2017年11月上旬在重庆市举办第二届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专业教师技能竞赛。
一、比赛名称 第二届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专业教师检验技能竞赛
二、比赛时间 2017年11月上旬
三、比赛地点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卫生行指委医学技术类专指委医学检验技术分委会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五、比赛分组 设中职组和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采用手工法操作,选手根据教师专业方向从四个项目任选其一:
1.血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和分类及应用)(100分)(20分钟);
2.细菌分离技术、革兰染色及细菌鉴定思路(100分)(20分钟);
3.生化检验(肝功能测定(蛋白和或转氨酶)及应用)(100分)(20分钟);
4.形态学检验及骨髓片观察诊断(100分)(20分钟);
另设人文素质分10分。
本届比赛由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由组委会专家组制定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报名要求
1.参赛的老师原则上只能报与自己的专业方向相对应的比赛项目,每校选手不能报重复项目。每个比赛项目限报80名(中职30名、高职50名),报满为止。
2.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岗专业教师。请各学校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
八、报名时间
1.2017年9月18日前报名截止(以交费时间为准)。报名时缴纳报名费200元/人,参赛时可退回。(报名费收费帐号:中国工商银行 陈海妙 6212262015007823244),将电子版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和交报名费凭证图片一起发到组委会邮箱(qgjyxh524037@126.com),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寄至竞赛筹备处,并电话确认回执信息。
2. 2017年9月28日前提交参赛选手相关材料,包括免冠正面1寸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和选手姓名)、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工作证复印件、教师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竞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2)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纸质材料寄至竞赛筹备处。逾期不予受理,选手信息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九、竞赛经费
各参赛选手每人交纳980元参赛费,由参赛单位统一支付。
十、其他
1.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的场地、竞赛用品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
2.请各有关院校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竞赛筹备处咨询。
3.联系方式:
竞赛筹备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丁环宇(13657689285)
朱士胜(13452136448)
联系电话:023-61969220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丁环宇(收)
竞赛组委会:卫生行指委医学检验技术分委会 杨 拓(13560519389)
邮 箱:qgjyxh524037@126.com。
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检验专业研究QQ群:170727706
附件:
1. 第二届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专业教师检验技能竞赛报名表
2. 第二届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专业教师检验技能竞赛选手汇总表
3. 第二届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专业教师检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