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指办〔2021〕1号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职业院校
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预通知
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系列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发布大赛相关事宜的预通知,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最终以正式公布的第十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通知为准。
主要内容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置殡葬赛项(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和社会工作赛项(社会工作者)。
大赛殡葬赛项、社会工作赛项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两种形式。
二、竞赛时间
6月中旬,举办社会工作赛项全国决赛;6月下旬,举办殡葬赛项全国决赛。
三、参赛选手
参赛人员须为全日制职业院校民政及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参加过前三届同一赛项比赛且取得过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不再参加本届比赛(中职升高职的学生在中职组比赛时获得名次的除外)。
每个院校派出1个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社会工作赛项必须为4名选手,殡葬赛项4-10名选手。单个赛项参赛单位少于3家、选手总人数少于10人不举办全国决赛。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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