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高校要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要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拓展就业新空间。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具体举措,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基层就业项目,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通知》强调,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要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多种形式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要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规范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要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