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2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教育厅按限额遴选推荐我省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同时遴选50门左右职业教育、100门左右普通本科教育和30门左右研究生教育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申报要求及限额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课程及中心项目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1.职业教育项目。中职课程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各设区市教育局,每设区市教育局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高职课程项目由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其他高职院校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申报多门课程的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排序。各高职院校推荐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发文成立)。
2.普通本科教育项目。普通本科教育项目由部委属本科高校、地方属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组织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高校每校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4门,其他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2门。各地方属高校申报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发文成立)。
3.研究生教育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组织申报。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每校推荐研究生课程不超过2门,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每校推荐研究生课程不超过1门。不单独组织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申报。
4.继续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仅限设有继续教育学院的高等学校组织申报。每校申报继续教育课程不超过1门或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发文成立)。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校以电子邮件和纸质公文版两种形式报送有关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其中课程、中心申报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职业教育项目相关材料报至职业教育处。联系人:梁英瑜、王卿,联系电话:025-83335665;邮箱:jsjytzjc@126.com。
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项目相关材料报至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丁小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8,邮箱:jsgaojiao@126.com。
研究生教育项目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沈春,联系电话:025-83335660,邮箱:jsyjsjy@ec.js.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