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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

苏教办高函〔2021〕7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地方高校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数量

江苏地方高校向教育部推荐总数为20项。各校择优推荐,“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高校每校推荐不超过4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推荐不超过2项。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

二、推荐方式

1. 请各校于4月15日前完成校级推荐并上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将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项目遴选。

3.确定上报项目请登录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xwkxm.sdu.edu.cn/login),每位项目负责人均设子账号,在线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于4月26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三、其他

请于4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推荐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汇总表和项目推荐表各一式两份。联系人:郭新宇、王丽萍,邮箱:664057760@qq.com,电话/微信:18651614239。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厚生楼310办公室王丽萍,邮编:210023。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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