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专家遴选、结果公示等程序,遴选产生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入选名单(见附件1、2、3、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培育建设。各项目所在高校要按照《通知》所列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完善优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成果转化推广等工作,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建设工作管理考核。各项目所在高校应于2022年1月底前,
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教育部组织对各项目培育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项目所在高校应于2023年1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教育部对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公布结项结果。各项目高校所在属地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确保建设实效。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将按照精品项目10万元/项、中青年骨干20万元/人、原创文化精品5万元/个的标准,一次性拨付工作经费。文库经费将划拨人民出版社。相关项目经费将于2021年4月底划拨(见附件5)。各项目所在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工作经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政司:姚啸林,010-66097155;王磊,010—66096328;传真:010-66092064;电子邮箱:szc@moe.edu.cn。
附件:
2. 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名单
5. 经费划拨方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