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要求,对各地(含全国性行业组织)推荐的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402家符合条件,现将其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在中国高职高专网“现代学徒制”专栏(网址: http://pilot.moe.ixuetu.org/public)公示;公示期为7月5-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职成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17年7月11日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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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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