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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在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征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企业联合基金设立意向的通知

粤科函基字〔2020〕301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亟需加强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我国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此次疫情发生后,省科技厅积极发挥科技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迅速启动了新冠疫情科研攻关应急专项,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与此同时,一大批企业积极参与、主动担当,全力开展科技战“疫”,企业捐赠支持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意愿日益强烈。

  为提高我省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和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顺应新形势社会发展需求,拟在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发起设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鼓励企业支持基础科研工作,围绕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需求,布局开展有科学价值和应用效果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科研人才,提升基础科研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联合基金联合资助方,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联合基金征集对象主要为自愿参与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不限企业所有制属性和地域。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 省科技厅、省基金委根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有关政策和制度,对企业设立联合基金的申请进行沟通、评估和遴选。

  (二) 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省基金委、联合资助方出资设立,合作周期一般不少于3年,委托省基金委运行管理。

  (三) 联合资助方以无偿捐赠方式投入资金,由省基金委开具捐赠票据。联合资助方每年投入资金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可享有基金冠名权。

  (四)联合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以公益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由联合资助各方共同商定。

  (五)联合基金是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组成部分,所支持项目属于省级科研项目,由省基金委按省基金项目有关规定管理。

  三、申请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填写《关于加入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的申请表》(见附件),于6月15日前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jt_sjjwhzb@gd.gov.cn。

  联系人:王倩、王依莉

  电 话:020-83163287、83163881


  附件: 关于加入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的申请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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