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拟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129项通用项目予以公示(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其中,最高科技奖5项,自然科学奖59项,技术发明奖28项,科技进步奖37项。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19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南楼406),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教育部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汇总表(公示已结束)
教育部科技司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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