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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首批国家级 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要求,我省将开展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首批面向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详见申报表中专业方向说明)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中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可组织符合条件专业自愿向省教育厅申报,每所学校限报1个团队。学校也可通过行指委渠道进行申报。学校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提供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建立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机制。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遴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推荐公示。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0个团队参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教育部推荐。

  四、其它事宜

  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于6月11日至6月20日登录教育部官网教师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0/)“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专栏“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将另行通知。

  纸质申报材料(《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请书》、《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表》和《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一式3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423室,同时将同版本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shixiaopeng_198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笑朋、李海涛,联系电话:0451-8257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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