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师函〔2019〕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9号)要求,我省启动了第二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评选。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指委和省师干训中心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材料评审、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南京市第三幼儿园等100所学校为第二批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共建设300所,每年考核一次,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市加大对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并认真组织遴选市、县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各市基地校建设情况请于12月底之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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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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