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以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提升就业创业师资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育厅“十三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相近题目。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1. 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 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就业创业管理专项)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网址:http://210.47.0.215:8080/cyxm/),由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协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核通过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6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并打印一份项目汇总表(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一同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1007室),报送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学生处联系人:杜昌军 兰芳
联系电话: 0431-88905315
电子邮箱: jytxsc123@163.com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5583330/85582446
四、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五、其他
1.项目级别与经费匹配: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在管理级别上要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2.申报组织与推荐: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协同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985、211院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高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并要求不属于同一研究方向。
3.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规划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省教育厅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成果评奖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