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30号)要求,经学校自愿申报,教育厅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4所首次申报高职单招学校名单及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8)86155729
电子邮箱:839522240@qq.com
四川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21年1月13日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