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创建活动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校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和奖励办法。
二、按照每校1个名额申报(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9个团队上报教育部。
三、请各高校于6月30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5份)和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含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如邮寄,仅限EMS快递)。本科高校报送至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顾家豪,联系电话:0791-86765163,邮箱:1297001563@qq.com;高职高专院校报送至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杨涵深,联系电话:0791-86765173,邮箱: yhswork@foxmail.com。
附件: 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rar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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