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和省级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9〕2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高〔2021〕18 号)安排,我厅将于7月组织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创造示范性建设单位中期检查暨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慧行八闽”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示范建设单位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9年被列入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省级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和培育单位。
2.检查标准。《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体系》和《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指标体系》。
3.检查方式。委托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线上评审、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4.检查结果使用。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材料和示范建设单位动态调整依据。
(二)“慧行八闽”活动
根据学校自愿申报,组织专家对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进行线上线下项目公益辅导,指导学校遴选、培育重点参赛项目,提升项目质量,同时对“双百三级三创”联动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二、有关要求
1.请有关示范建设单位于7月6日-20日,登录省“三创”教指委网站(http://www.fjscjzw.com)“慧行八闽”窗口,填写“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表,并导出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我厅根据学校类型、层次抽查部分建设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被抽查单位(详见附件)还需提前准备汇报PPT(20分钟)和相关佐证材料。
2.请各学校于7月10日前登录省“三创”教指委网站“慧行八闽”窗口报送项目计划书、ppt等项目材料,并提交《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汇总表中项目需按学校重视程度排序,每校报送不超过5个。
3.请各学校于7月5日18:00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fjsscjzw@126.com。联系人:省“三创”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刘小芳,联系电话:18******206。
附件:1.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2.联络员信息表
3.省级创新创业创造示范建设单位中期检查实地抽查学校名单及专家组入校时间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