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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根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做好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精神,现就做好专业整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专业整理工作

(一)认真研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本校专业设置的长期规划。

(二)做好本校已开设专业的新旧目录衔接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

(三)根据《目录》中新旧专业对照表,核对梳理学校现设专业(含已申报的2021年新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前正在申报的2021年新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除已申请撤销的专业外,无论该专业目前是否有招生,均须填写“广西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整理对照汇总表”(见附件)。专业信息未如实填写,将作撤销处理。

(四)原各个版本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多个专业对应到现《目录》1个专业的,统一对应到1个专业;原各个版本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1个专业对应到现《目录》2个专业及以上的,最多只能对应到2个专业,具体专业由各校自由选择。

二、填报平台专业信息

(一)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仅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报工作同时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高职系统平台”,网址:http://zysz.tvet.net.cn/)进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目前可招生专业填报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yyxzy.moe.edu.cn/)进行。

(二)已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控制专业,可直接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申报。

(三)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新设置专业目前暂不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待我厅公布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结果以后,各校再自行一周内完成填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1.各市教育局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及驻地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专业整理,上报正式公文及汇总后的各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整理对照汇总表”(见附件2)到我厅。

2.各高等学校上报我厅材料包括正式公文及各校“广西高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整理对照汇总表”(见附件1),高职系统平台导出的“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及“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二)材料报送时间。

各高等学校务必于2021年3月31日前、各市教育局务必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全称)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整理材料”命名并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寄至我厅,联系人及电话:邱建华,0771—5815178,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414室,邮编:530021。

(三)其他事项。

此次专业整理工作量较大,事关重要,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因为各校自身原因造成的专业漏报、错报、迟报导致的各项后果由各校自行承担。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及相关附件可在我厅官网“职教”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春鹏,0771—5815182。

附件:

1.广西高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整理对照汇总表

2.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整理对照汇总表

3.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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