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拟确定为2021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广东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签署真实名称或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 箱:gdedursc@gdedu.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17楼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2021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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