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等高校图书系列专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专业级别
天津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的对应中、高级(含正高)职称。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评审标准
按照《天津市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津人专发〔2001〕36号)执行。
三、评审方式
图书系列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四、申报数额
各高校填写岗位职数结构比例表(含普通高校全部系列),经学校盖章报市教委职称办审批备案后执行。审批时间为10月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审批地点:市教委办公楼2号楼2409室(水上公园北道50号)。
五、材料要求
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020年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评审材料清单及要求”。
以下材料不再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相关信息由申报人员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包括:
(一)现任专业资格证书;
(二)原始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三)身份证;
(四)现职务《评审表》。
六、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线上呈报
各高校在评审推荐前自行安排申报人登录人社局职称申报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20年底),人社局职称申报系统网址(务必使用IE10、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
个人线上申报须按“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填报。
10月25日前各单位按照报评程序,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个人业绩,组织完成推荐工作。
11月1日前推荐结果完成公示。
11月6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在职称系统中呈报至评审委员会。
(二)线下报送评审材料
11月12—13日各普通高校报送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至市教委职称办(9:00—11:30;14:00—16:30)。
联系人:吕晓晶,联系电话:83215130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三)会议评审及结果公示
11月30日前,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12月15日前,向市职称办报送评审工作报告及通过人员信息。
(四)退还材料及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2021年2月28日前退还申报材料。
2021年3月31日前申报人员可登陆职称系统自主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
七、公开方式
评审方案、报送评委会材料要求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发布,网址为:http://jy.tj.gov.cn。
附件:1.2020年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评审材料清单及要求;2.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